10月23日,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日。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显示,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创投”)、中银资本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银资本”)等签署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开展符合监管部门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工作要求的企业股权投资业务。
本次交易后,长江创投和中银资本均作为合营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分别持有合营企业0.6%和0.5%的份额。长江创投和中银资本将共同控制合营企业。